本系大學部學生自96年度起入學學生開始實施新課程,最低畢業學分總數為140學分
包括: |
共同必修科目12學分、通識課程18學分、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以及選修課程41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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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必修科目含國文6學分、外文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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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分與服務課程學分均不計入畢業學分總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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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41學分中,必須於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選修課程中依本系之規定修習至少21學分,其餘選修學分則依學校之規定。 |
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為:( )內數字表示學分數
微積分甲上(4) |
微積分甲下(4) |
流體力學(3) |
熱傳學(3) |
普通物理學甲上(3) |
普通物理學實驗上(1) |
工程圖學(2) |
工場實習(1) |
普通物理學甲下(3) |
普通物理學實驗下(1) |
工程數學上(3) |
工程數學下(3) |
普通化學丙(3) |
普通化學實驗(1) |
工程材料(3) |
機動學(3) |
機械工程概論一(1) |
機械工程概論二(1) |
機械製造(3) |
機械設計原理(3) |
靜力學(2) |
動力學(3) |
自動控制(3) |
量測原理與機工實驗一(2) |
材料力學(3) |
熱力學(3) |
量測原理與機工實驗二(2) |
計算機程式(2) |
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選修課程,係涵蓋機械工程及相關的知識領域。規劃有七大類,每一知識領域課程包含三至六個選修科目,科目名稱如下表所示。
知識領域名稱 |
選修科目名稱 |
1. 應用力學 |
振動學、高等材料力學、有限元素法導論 |
2. 機器設計 |
機構設計、機械元件設計、電腦輔助工程製圖 |
3. 製造科技 |
製造原理、e世代的製造系統、熱處理與表面改質、工具機、電腦輔助製造 |
4. 熱流與能源工程 |
能源工程、流體機械、冷凍空調原理 |
5. 系統控制* |
系統動態學、線性控制系統、數位控制系統 |
6. 電子電機 |
應用電子學(含實驗)、電工學、電子學、電路學、
電機機械、機電系統原理與實驗 |
7. 基礎與應用科學 |
近代物理、量子力學、普通生物學、生物力學、
生醫工程概論、有機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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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以前,系統控制知識領域課程為五門課程名稱如下︰
系統動態學、線性控制系統、數位控制系統、訊號與系統、數位電子電路
學生必須由知識領域課程中,選修至少21學分,涵蓋至少三類知識領域。此三類知識領域中,每一知識領域至少選修六學分;且在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1)至(5)類中,必須選修兩類以上。
*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1)至(5)類之科目由本系開授,學生必須在本系修課。
*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6)及(7) 類之科目,學生可以在本系選修或至外系選修。
若選修外系的科目,欲認定為第(6)、(7)類知識領域之科目與學分,其認定標準為:
(a) 科目名稱必須完全相同;
(b) 若科目名稱相同但是在名稱之後有加註如:上、下;甲、乙、丙…;
一、二…;A、B…;或含實驗者,亦可以承認其學分, 但至多僅承認三學分為該科目之選修學分。
*本系雙主修學生若欲以其加修學系之必修課充抵本系知識領域選修科目得不受上述5、6條文之限制,唯科目名稱不盡相同時須經由課程委員會審查認可後方得充抵,且可充抵之學分總數至多為9學分。
*以機械系為加修學系之雙主修學生,欲放棄其本學系改以機械系資格畢業者,其機械系之必修課程(計算機程式例外)必須在機械系修習且通過,其餘選修學分則依本系選修課程規定修習,並自100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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