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4年10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本系教育目標修訂為:

因應科技與工業之發展趨勢,以培養具前瞻與領導能力之優秀機械工程人才為宗旨。


並依據此宗旨所揭櫫之方向,訂定細部教育目標如下:

1.培養學生具備學理基礎及應用工程知識與技術之能力。

2.訓練學生具備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發掘、分析、解釋、處理問題之能力。

3.訓練學生設計系統、元件、製程及工程規劃與整合及創新之能力。

4.配合科技及工業之發展需求,訓練學生執行工程實務之相關知識與技能。

5.培養學生認識當前與機械工程相關之先進科技與時事議題,及整合跨領域知識之能力。

6.培養學生團隊合作之精神,訓練表達溝通、及領導與管理之能力。

7.培養學生端正品行、健全人格、熱心服務及重視專業倫理。


研究所-培育高級工程師及具有獨立研究能力之高級研發人才為宗旨。


1. 培養學生具備機械工程之專業知識與技術


2. 培養學生具備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3. 培養學生具備撰寫技術報告與論文之能力


4. 培養學生具備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


5. 培養學生具備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6. 培養學生具備良好的國際觀與外語能力


7. 培養學生具備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8. 培養學生具備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